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考量各機關 辦理甄審(選)作業時程及年度考試任用計畫職缺管制作業所需,各機關經人事總處同意自行遴用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非現職人員之職缺,應於收受人事總處同意函之次日起3個月內遴員核派,如逾期未予核派,應依規定重新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