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陳英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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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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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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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有關退休(伍)軍公教人員按月支(兼)領之退休金( 俸)因113年1月1日定期退撫(除)給與調整,致超過新臺幣2萬8,000元者,各機關學校應專案列冊繼續發給年終慰問金、三節慰問金及子女教育補助。
為避免部分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因113年1月1日定期退 撫(除)給與調整,致月退休金(俸)超過上開基準數額( 2萬8,000元),無法繼續支領年終慰問金、三節慰問金及子 女教育補助,爰准予專案列冊繼續發給,以符政府「照顧弱 勢」之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