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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據:花蓮縣政府 115 年 7 月 1 日府教學字第 1150125339 號函。
- 職稱:身心障礙臨時工作約用人員。
- 名額:正取 1 名,備取 1 名(備取人員於正取人員出缺時遞補之)。
- 聘僱期間: 115 年 8 月 3 日(或實際簽約日)起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止。
- 工作地點:花蓮縣富里鄉富里國民小學(含花蓮縣轄內)。
- 工作時間:
- 每日 8 小時,上午 8 時至下午 5 時(中午休息 1 小時)。
- 於符合每日 8 小時且工作 4 小時須至少休息 30 分鐘原則下,校方可依工作內容彈性調整起迄時間。
- 工作內容:公文傳遞、接聽電話、門禁控管、訪客登記、環境清掃、整潔維護、砍草、簡易修繕、文書作業等庶務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待遇:依俸點 250 約用人員,每月新臺幣 34,775 元。
- 資格條件:
- 具中華民國國籍。
-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且無刑事犯罪紀錄者。
- 報名/面試日期:本案 1 次公告分 10 次招聘,至聘滿為止(詳簡章)
- 報名方式:
- 現場報名:至富里國小人事處填具姓名、電話、住址及障礙類別。
- 電話報名:於上班時間電聯 03-8831042 分機 13 或 16,登記姓名、電話、住址及障礙類別。
- 面試方式:口試,應攜帶下列文件:
- 身分證。
- 身心障礙證明。
- 簡歷自傳(無則免)。
- 錄取通知:本校於面試日次一上班日中午 12 時前將於本校網站公告面試結果,另電話通知錄取者報到時間,報到時須繳交:
- 最近三個月內開立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錄取後至到職前提交,錄取人應向警察機關申請。如有刑事犯罪紀錄者,本校得不錄用﹚。
- 錄取者本人存摺(錄取後提交,每月薪資匯入之帳戶)。




